西1:3-5 帖前1:3 帖前3: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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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徒保羅指出愛包含了四個凡是,當中有著信和望。
(林前13:
愛微妙,是因為在愛人的同時,就有著該四個凡事。
信望愛不是獨立運作的。
愛是立在望的基礎上說的,望同樣是立在信的基礎上的。
不是建立在望及信基礎上的愛,不是保羅指出的愛。
就三個概念強行縮為一個概念表達時,
因愛歸納了望及信,從這角度看,恰當。
理解愛的實體,就假設了望及信的實體也確立完備,
立於磐石,非在沙上,叫人無可指責。
若最大的,就是最重要,全神專注此點就可以,是錯誤。
以為最大的,是可取代其他,可忽略其他,那肯定錯誤。
(林前13:13)
信 --> 跟從(付代價)--> 發光
(行為、見證,脫去舊人,穿上新人),
願意愛神愛人的,得著真正的生命。
人非有信,不能得神的喜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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